雷山县强化营商环境整治不断提高对外吸引力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机制、重大企业投资项目评审机制等,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督促检查和协调推进;县领导干部分别联系一家企业,每月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一次以上,并及时梳理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县党政主要领导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成立企业解困领导小组,适时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建立分类协同推进机制,由各乡镇和发改、工信、投促、住建、财政、国土等部门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各个层次的企业投资工作,做到小事立即办、大事***办、烦事盯着办,真真正正助推企业投资项目发展。
二是规范招商流程。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责任追究办法》,制定规范可行的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对拟引进项目进行评估,协调解决洽谈、签约、落户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同时,要求全县各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招商流程开展项目对接和服务,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优化服务、提升效率。
三是强化部门和干部服务意识。全面推行项目审批“全程代理”、“一线工作法”服务和“绿色通道”制、并联并行审批制、审批办结限时制、审批通报公示制,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对各部门的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倾听服务对象的心声,切实改进服务质量,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增强各部门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真正树立“企业发展我发展,我与企业共繁荣”的理念,让企业办事更便捷,让企业做事更顺心。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将营商环境整治纳入纪委监委和县委政府督查室“双督查”主要内容,对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坚决给予通报,扣罚目标考核奖,党政纪处分等处理,倒逼各部门和办事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