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医发〔2006〕432 号),经申请人申请,组织专业人员审查资料,现场勘验,海阳康宁心理康复医院年度校验合格。现对海阳康宁心理康复医院校验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实名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9日)
受理窗口:海阳市济南路91号政务服务中心卫计事务(27)窗口
受理电话:0535-3221887
邮箱:hyszwb@yt.shandong.cn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8月5日
***:医疗机构校验公示内容
医疗机构校验项目公示内容 | |||||||
序号 | 申请事项 | 申办单位(人) | 医疗机构名称 | 科目 | 机构类型 | 地点 | 床位(牙椅)数(张) |
1 | 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 林清华 | 海阳康宁心理康复医院 | 内科(门诊);预防保健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门诊) | 专科医院 | 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汉城路26号(美宝学校对面) | 99(0) |
(海阳康宁心理康复医院20190805)医疗机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