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瓶装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
辖区各瓶装燃气企业:
根据福田区安委办《福田区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福安办〔2015〕10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瓶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从1月25日至2016年3月31日,在福田区开展瓶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瓶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消除可能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二是提高居民的安全用气常识,加大对瓶装燃气器具等的安全使用、日常检测和维护力度,切实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田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活动领导小组,由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霍君任组长,局燃气办、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各燃气企业、燃气行业专家为成员。
三、时间安排和检查范围
(一)时间安排
1、1月25日至2月5日,对辖区内48个瓶装燃气供应站和服务点进行安全大检查。
2、2月6日至3月31日,对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和服务点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重点
1、各燃气企业要认真总结市住建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燃气行业2015下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深建燃〔2015〕3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安全大检查成果。
2、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严格安全生产和经营规范的管理,严禁存在超量存放、钢瓶锈蚀、过期未检等安全隐患,供应站和服务点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存在设置员工宿舍、厨房等“三合一”的现象。
3、员工必须要接受燃气企业的安全技能培训,并取得市燃气协会颁发的上岗证,确保员工持证上岗。
4、经营场所要经常性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严禁堆放垃圾,严禁仓库混放其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5、要按规定对居民用户的用气情况进行入户安全检查,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针对冬季家居用气增多,燃气热水器使用时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特点,加大冬季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切实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对用气量大的集体用户(如企业、餐馆),要专门建立集体用户安全档案并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导或协助用户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停止供气,待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供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冬季瓶装用气量大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瓶装燃气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工作,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排查隐患。各燃气企业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针对瓶装燃气用户的特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向当事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逐一登记,建立台帐,落实专人督促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治。
(三)强化值守,妥善处置事故。辖区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特别是在元旦和春节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做好各类事故的处置工作,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和险情的处置效率。
(四)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辖区各燃气企业要采取各种方式,对用户开展广泛的用气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请各瓶装燃气企业于2016年2月20日前报送月工作小结,3月16日前专项行动总结传真报送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所报送材料需加盖公章)。
传真:82918294
福田区住建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