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深圳市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调整深圳市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市委、市政府2007年3月21日(深办〔2007〕7号)同意,将“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合并为“市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谭国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李锋(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梁道行(副市长)
成 员:李英才(市司法局局长)、陈志新(市综治办主任)、黄国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志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施志刚(市公安局副局长)、邱展开(市民政局副局长)、石岗(市司法局副局长)、王虎善(市财政局副局长)、温颂明(市编办副主任)、唐海海(市教育局副局长)、刘青(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李加林(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陈育民(市卫生局副局长)、范鸣春(市工商局副局长)、韩进川(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颜江凌(市贸工局局机关党委书记)、王同信(市总工会副主席)、张文(团市委书记)、刘朝辉(市妇联副主席)
市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全市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督促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分工,协调工作中涉及的政策及法律问题,组织指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名称维持不变)和“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原“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而来),采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实行合署办公,主要承担日常事务,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政策,督促、检查、指导各级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市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两个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副局长石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