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厅街道组织辖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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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最高法、最高检近日出台《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监办组织辖区企业进行集中学习。整个培训过程明确了法律的“红线”规定,强调了企业的主体安全责任落实。通过大量的事故案例告诫企业,必须要牢固树立“大事皆由小事出,抓好小事无大事”的观念,把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认为是“小事”的问题,当作大问题、大事故进行放大分析和严肃处理,要有针对性、举一反三地改进、理顺和强化管理,强化安全工作前置的必要性。同时,加强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严禁跑岗、溜岗、脱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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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8:55: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