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新村街道办事处四项措施创新社区矫正工作
为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建新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从创新社会管理入手,把情、理、法融入矫正工作,在“实用”、“管用”上下功夫,用贴心、暖心、爱心服务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成立了以街道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综治办、司法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一支由社区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民情巡访员以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理。
二是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职责。街道司法所作为区级司法行政机构的派出机构,切实承担好了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好社区矫正依法开始宣告和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及时考核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指导社区矫正小组开展工作;对期满解除社区矫正的,认真做好后期***服务管理。充分发挥贴近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总结和推广多年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任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注重依法监督管理、依法教育矫正、依法帮困扶助。科学制定矫正方案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矫正措施,增强工作的正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教育帮助作用,对矫正对象开展法律、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区服务,培养其社会责任感,修复与社区的关系;注重针对矫正对象个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实施个案矫正,增强教育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实际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区组织及包括矫正对象家人在内的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重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与基层组织、矫正对象的亲属、监护人、保证人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提高矫正质量,帮助矫正对象早日顺利回归社会,实现刑罚执行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有机结合,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截至目前,建新街道办事处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0名,期满解除矫正26名,现有在册管理矫正对象14名,未出现脱管、漏管、不服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建筑新村街道办事处 邢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