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市区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
营口市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营西审改办发[2021]1号
关于印发《西市区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西市区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2021-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西市区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
(2021-2024年)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补齐营商环境建设短板,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优质营商环境,提升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经营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结合西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精准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标准,深度落实“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总要求,实施“企业为本,服务优先”总体战略,全面融入“数据倒逼”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痛痛快快办事”理念,深度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法治化营 商环境建设、公平有序市场经营氛围构建、宜居宜业城市生态打造四大主线,着力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建章立制、创先争优,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持续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一切从问题出发,始终将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切切实实、彻彻底底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根本目的,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切合实际、切中要害。
(二)坚持对标先进,创新引领。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善于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敢于向更优、更好发起冲锋,着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各领域工作,全面赶超省内先进水平,有序对标国内最高标准。
(三)坚持科学统筹,精准聚焦。既要做好对全区工作的统筹把控,推动各领域指标优化齐头并进、同频共振,又要围绕单一指标任务下足功夫,抓实抓透,真正形成“立竿见影”“牵一发动全身”的良好效果,实现需求精准、供给精准、服务精准。
(四)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各领域工作指标优化为先导,循序渐进、逐步深化,不断夯实数字政务、诚信社会建设基础,向决定根本的法治生态纵深推进,实现顾好眼前与管好长远相统一、相结合、相促进,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任务目标
(一)开办企业
1.实现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一次办结。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环节纳入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办理。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商业银行代办点,实现企业现场开户。设立企业刻制公章全面免费,相关费用由政府财政列支,推行营业执照、公章、***、税务Ukey等免费邮寄服务。2022年底前,将开办企业线下办理流程压缩至1个环节,1个工作日以内办结;2023年底前,实现“政府买单送章”服务全区覆盖;2024年底前,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零成本”。
牵头单位: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西市税务局、西市公安分局、区人社局、西市自然资源分局
2.推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理。推进税务、人社电子系统与政务服务网数据对接,实现营业执照、公章刻制、涉税事项、社保事项、银行预约开户等环节“一网通办”。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2023年底前,将开办企业线上办理流程压缩至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
牵头单位: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西市税务局、西市公安分局、区人社局、西市自然资源分局
3.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办理企业设立、住所变更、经营场所备案时,只需提交载明住所(经营场所)相关信息的承诺书,无需提交房屋权属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登记等其他证明材料。
牵头单位: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西市税务局、西市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
(二)获得信贷
4.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信息透明度。积极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制定融资服务内容清单及收费标准清单,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5.优化金融服务平台。持续推介“金小二”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引导域内企业注册认证,引导拟上市企业进入“金种子”库,对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优先推荐纳入省上市后备企业库,支持科技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境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2022年底前,域内企业注册“金小二”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完成市里指标。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6.强化银政企对接。搭建银政企对接平台,常态化开展银政企对接活动。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三)保护中小投资者
7.加强法治制度保障。完善涉企经济犯罪办案指引,坚持“少捕慎诉”,推广包容免罚,实施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生产的影响。强化涉企违法打击,提高企业违法经营成本,加大失信执行力度,破除行业垄断壁垒,深化扫黑除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让各类市场主体感受到有温度、有深度的司法执法和保障保护。
牵头单位:区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西市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8.推动保护中小投资者机制系统化。完善诉讼服务大厅、手机移动微法院功能,畅通投资者诉求渠道。线上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范围及深度。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四)执行合同
9.建立执行合同全流程统筹机制。实施立案、审判、执行衔接的全流程集中统筹,汇总案件基础数据,实现“立、审、执”全流程监督、全链条管理。
责任单位:区法院
10.推动法院信息化建设。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实行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案件立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完善诉讼无纸化工作机制,推进电子送达、电子归档。2023年底前,执行无纸化系统建设,实现民商事案件诉讼无纸化。
责任单位:区法院
(五)劳动力市场监管
11.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方式。搭建网上就业创业服务超市、打造“乐业营口”品牌、共享区域就业服务信息、建设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逐步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向社区延伸。针对灵活就业者、职业技能人才、海内外 高端人才、高校毕业生等更多特定群体,探索实施差异化人才政策服务。开通灵活就业网上登记窗口,推广委托银行签约缴费、自助终端缴费、微信清缴、办税大厅划扣等方式,实现灵活就业者社保缴纳线上“一次办”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2.优化劳动力市场执法和纠纷调解。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强化部门沟通配合和信息互通,加强对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裁员的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监测。推行柔性执法,提前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和隐患排查,对因暂时经营困难、非主观故意、首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予以书面警示,避免直接处罚。建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机制、调节机制、 仲裁机制、衔接机制,持续推进纠纷处置重心下移,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3.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健全国有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进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和部分功能类企业进行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根治欠薪工作日常监督机制及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落实重大违法社会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西市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国资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
(六)政府采购
14.优化保证金制度。降低缴纳比例,推广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优化保函申请便利度,降低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成本。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15.提升政府采购公开化、便利化、规范化。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将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概括、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意向信息全部对外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全面上线电子评审业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建立线上投诉专栏,实现诉求机动应答,保障政府采购社会满意度。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16.压缩政府采购环节、办理时限。2022年底前,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七)政务服务
17.持续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着眼企业群众办事的实际需求,以市级统筹、县级参与的方式,对全部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颗粒化梳理。2021年底前,编制形成全市完整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正面清单,使窗口受理人员“一看就明白、一学就上手”,让群众“一来就会办、一次就办成”,2022年底前,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一网通办”、数据共享等方面要求,分类逐项规范全市统一的办事流程,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运行。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18.强力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以“只提交一次材料”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对标先进地区,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照全省统一确定“网上实办率”的16项具体指标,结合实际逐项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在巩固靠前指标的同时全力提升靠后指标。2021年底前,“辽事通”用户注册率50%以上,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率60%以上,“网上实办率”达到70%;2022年底前,大力推行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审批,通过强化数据共享,政务 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比例达到80%。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19.推进“综合窗口”改革。严把医保、社保、户籍及其他所有领域的入口端和出口端,实行全口径综合受理和统一窗口出证,坚决杜绝政务服务事项体外循环、前店后厂。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不断提高无差别“综合窗口”事项比例;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分领域全覆盖设置。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0.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中办事需求大、关联度强、办理频率高的事项,以“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为目标,按照省统一制定“一件事一次办”技术规范和业务规范,梳理各类全链条办事场景,系统重构跨事项、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办事流程,做到“一张表单”整合多部门申报材料一次性提交。2021年底前,实现100项跨部门联办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其中至少20项为自然人事项;2022年底前,上线事项100%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1.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编制“跨域通办”事项清单,线上依托一体化平台开设“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专区、线下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跨域通办”综合窗口,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形式为企业群众提供“跨域通办”服务。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2.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全覆盖。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强化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2021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应评尽评,差评回访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
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3.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实现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介超市”网上办理,推动中介服务与企业需求双向匹配。建立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好差评管理制度,依法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管理。
牵头部门:区营商局、区市场局
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4.推进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开展全域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和申报试点工作。按照建设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试点工作方案,做好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服务驿站”工作经验。
牵头单位:区营商局
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5.加快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按照《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试行)》方案,加强我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便民服务化。
牵头单位:区营商局
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6.组建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队伍。为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有效***“办事难、办事繁、办事慢”,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帮办代办窗口,制定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实施办法,规范帮办代办细则,建立相关台账。
牵头单位:区营商局
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7.打造优质服务树立窗口形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遵章守纪,营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树立良好的窗口行业形象,使用文明用语,举止大方,服务规范。工作人员要积极学习礼仪,周到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着装要得体,有工装的工作期间应当穿着工装,有工作证或者名牌的应当佩戴。不得敷衍、推脱办事人员,应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不得冷落、讽刺、 辱骂办事人员;工作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迟到、早退、空岗;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接受财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牵头单位:区营商局
责任部门: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八)市场监管
28.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采取直接取消、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手段,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部门定标准、申请人自愿作承诺、事中事后重监管”管理模式,出台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针对事项特点分类确定核查时间、标准、方式及是否免予核查,制定实施告知承诺事项核查监管办法。
牵头单位:区营商局、区市场局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西市税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西市自然资源分局
29.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跨条线联合抽查,扩大联合抽查的领域范围,动态调整并发布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实现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情况、风险等级关联挂钩,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
牵头单位:区市场局
责任单位:区教文旅局、西市公安分局、区人社局、西市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西市税务局、区统计局
30.强化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包容免罚机制,制定包容免罚监管清单,明确免罚实施范围。在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领域探索“包容期监管”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创新模式,实施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可行性评估,清理抵制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31.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归集体系。建立信用信息台账管理机制,明确信息种类及职责部门,保证信息归集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丰富社会信用信息体系数据来源,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尤其是违约信息、网络舆情、金融机构违约贷款、故意拖欠水电气费、违规使用水电气资源等企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数据监管体系,实现联合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局、区金融办、西市税务局、区住建局、西市公安分局、西市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32.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且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经申请可撤销信息公示,其中已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从信息撤销公示之日起停止实施联合惩戒。指导帮助符合政策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企业100%进行信用修复。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西市税务局
33.完善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政务诚信考核机制,优化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扩展基层政府政务诚信评价范围,完善政务诚信监测评价系统,开展政府失信问题惩戒,增强政府公信力。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营商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西市自然资源分局、区市场局、区教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
(九)包容普惠创新
34.提升区域创新创业活跃度。开展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以高水平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涵养发展生态。用好用活政府引导资金,大力扶持高成长性、增长潜力大的创新型企业,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放大效益,支持商业银行针对科技型企业开发科技金融产品,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跟进投入。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35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需求导向,推广订单式培训、双元制培训,提高人才供给匹配度。积极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对接交流活动,畅通各类用人主体引才用才渠道,发挥营口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用,搭建社会化、专业化人才对接交流平台。健全引才用才政策,提高政策含金量、吸引力和精准度,将人才政策兑现纳入政务诚信考 核体系,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调动和激发用人主体引才用才积极性。发挥营口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公室作用,整合人才公共服务事项,研究设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优化人才服务,提高人才服务便利度。将人才政策落实纳入智慧营口建设,实施人才、政策信息大数据管理云兑现,2024年底前,实现“人才引进,政策即达”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西市税务局
36.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办好优质公平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五育并举。加快推进优质普惠学前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深化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着力规范民办教育,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扎实做好“双减”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37.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抓紧补齐落后地区医疗资源短板,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建设医保“一单式”结算系统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实现异地就医患者在定点医保医院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报销同时办理完成、一张单据体现。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38.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逐年提升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2024年底前,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健全城乡一体医疗、教育、就业专项社会救助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年均分别提高5%、7.5%以上。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39.实施城乡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城乡污水、垃圾、卫生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2022年底前,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5%以上,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超过20%;2023年底前,市、县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90%。
责任单位:西市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十)惠企服务
40.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惠企服务意识,定期深入企业实地了解情况,现场调处问题,持续推进“四办”工作法,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共性问题马上办,对突破政策规定的个别问题特殊办,对突破政策规定的共性问题创新办,对突破政策规定的底线问题限制办。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41.推行惠企集成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实体服务区、帮代办中心,推行惠企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模式,实行“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核、兑现资金直达”运行机制,逐步将法律、融资、增信等 服务功能集中至一个大厅受理,拓展至服务企业前沿。
牵头单位:区营商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金融办、区司法局、西市税务局、区发改局
42.规范企业诉求办理。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 实现12345平台“一个号码管服务”。对破坏营商环境重点问题挂牌督办,从严从实狠抓不担当、不作为、“假办结”“被办结”等问题。即时转办率达到90%以上,按时反馈率90%以上,12345热线接通率达到95%以上,办结率达到90%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投诉问题督办率达到100%,涉企营商环境投诉问题6个月内办结率达到80%。
责任单位:区营商局
43.完善项目管家服务机制。拓展项目管家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台账,健全“1+1+N”服务体系,为项目管家赋权赋能,实现人才招聘、金融服务、政策查询一件送达,定期开展项目管家服务回访,月均回访企业不少于20户,三年回访率不低于50%。
责任单位:区营商局
44.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营商环境建设政企座谈会,畅通营商环境建设诉求反馈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多层次、多领域问题线索应答机制,营造“人人、时时、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常态。
责任单位:区营商局、区统战部、区工商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抓实营商环境建设“一把手”工程,加快建立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落实机制;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调度有关任务推进情况。组织、纪检、巡察、审计、督查部门要将落实本方案作为检验各单位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特别是抓落实能力的重要内容和重点参考。要整合各方资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各项工作高站 位谋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
(二)密切协同联动。各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有序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巩固形成协同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局面,逐项任务抓攻坚、克难题、求实效、建机制,凝聚起齐抓共管、奋力落实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突出制度创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强化创新引领作用,纵深推进改革举措先行先试,不断强化创新制度供给,加速形成一批制度创新经验,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真正将创新生态打造成为站前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核心竞争力。
(四)严格督查考评。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营商局要不定期就本方案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扎实做好各领域工作。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党委、政府系统营商环境相关绩效考核专项指标,无故任务落实不力,相关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分。
(五)强化舆论宣传。要强化政策措施宣传推广,确保本方案为企为民所用、发挥预期作用。要系统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广泛宣传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成果,传播营口做法,弘扬营口经验,不断强化正向支持,树立正面形象,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浓厚氛围,打造站前区营商环境 建设新亮点、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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