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2019年下半年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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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省、市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简称“农奖”)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简称“特扶”)对象的条件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居)与镇(街道)初审,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对下列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打电话:0523-86219221,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如未收到反映或举报,则认为扶助对象符合条件。
具体名单附后
***1:海陵区2019年下半年新增奖励扶助名单.xls
***2:海陵区2019年下半年新增特别扶助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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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02: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