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相关知识摘登
纪念新《保密法》实施6周年保密知识专栏
5、保密委员会的形成和发展:保密委员会是党管保密的专门组织,是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据史料考证,从1921年7月***成立,到解放战争时期的1948年,党和军队的保密工作,始终由***直接领导和党的中央机关(秘书机构或组织部门)负责管理,从中央到地方未设立专门的保密委员会。随着解放战争的不断胜利,***的组织日益发展壮大,在解放区已建立比较完备的党组织和政权机构。***为了适应全国解放和即将在全国执政的需要,要求全党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开始向革命胜利后的执政需要转变。1948年5月,***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决定将中央机要委员会改建为党的中央保密委员会,把此前分别由中央办公厅、中央军委、中央社会部等部门分别管理的保密工作,集中由中央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同年5月18日,中央制定了《中央保密委员会章程》,对中央保密委员会的性质、工作任务、组成人员和工作方法做出具体规定。1951年6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6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为保守国家机密而斗争》的社论,提出“建立统一的、国家规模的保密工作”。根据中央指示,地方县以上各级党组织,相继建立起隶属于同级党委的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之后,随着国家机构体制的健全完善,保密工作机构相继进行过几次重大调整,但由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保密工作的组织制度始终未变。1978年,中央决定恢复重建“文化***”中被破坏而瘫痪的中央保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党管保密的领导体制得以恢复和加强。改革开放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的保密委员会组织日臻完善,对保密工作发挥了强有力的核心领导作用。
6、保密干部包括哪些人:保密干部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界定。从广义上界定,保密干部包括三类人员:一是各级保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二是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三是各级机关单位负责保密工作的人员。从狭义上界定,保密干部则仅指专门从事保密行政管理、具体担负一定保密管理职责任务的工作人员,即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各级机关单位的保密干部又分为专职保密干部和兼职保密干部两类。专职保密干部,是指根据机关单位职责分工,专职从事保密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如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机关单位未设立专门保密工作机构但配备有专职保密工作的人员,这些专职人员也属于专职保密干部。兼职保密干部,是指机关单位未设立专门保密工作机构,但指定其他岗位的干部兼职负责保密工作的,这类工作人员即为兼职保密干部。根据保密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军工科研生产单位、高等院校及重要***科研单位、***资质单位和其他保密工作任务较重的机关单位,应当配置一定数量的专职保密干部。机关单位保密干部数量配置,一般根据保密工作任务决定,以能够满足保密管理需要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