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对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
规划地址: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市级园区);四至范围为北至运河路——兴泰公路——海姜大道,西至园区界址——春兰路、兴业路——泰康路——梅兰路——春兰路,南至永定东路,东至沪溧高速
规划面积:28.7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1-2035
⑴功能定位
以区域协调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为契入点,加快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发挥区域分工协调的作用,把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建设成为高科技、高效益的产业园区。
强化园区的综合功能,实行产业联动,实现园区多方位、多层次的经营模式。
⑵发展目标
1、微观层次:
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先行地。
2、中观层次:
东部智创新城腾飞重要的侧翼。
3、宏观层次:
海陵产城融合发展的探索区。
争取用 3-5 年把园区打造成为区域绿色工业样板工程、区域资源集约利用重点基地;到2025 年,基本完成产业板块的建设,初步实现海陵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争取成为江苏绿色示范园区。到 2035 年,建设成城市型“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集聚地,创建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的智能制造“硅谷”。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管委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永吉路66号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99****0909
电子邮件:wangjing0909@vip.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花园路1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47
电子邮件:77095309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条例、技术规范开展。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该区域;
2)您认为是否有必要开展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您对区域目前的建设持何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目前区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5)您对该区域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区域今后发展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可以通过(1)电话;(2)信函;(3)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https://pan.baidu.com/s/1FaCnIy2V6TXLFMflNP0SLA
提取码:n0sq
八、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