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医院顺利完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消防官兵整治排查灭火装置是否完善
日前,普安县人民政府正式发文《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的通知》(普府办发[2014]83号),同意将2014年4月列入县政府挂牌督办的人民医院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摘牌销案。
2014年3月27日,普安县消防大队在开展“ 平安金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对全县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场所进行了全方位的排查,期间,发现普安县人民医院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故障、喷淋泵故障、正压送风口不能正常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不能正常接收火灾报警信号;室内消火栓水泵故障,无法正常使用,存在关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报县政府批准,将该医院列为县级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限定该医院将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于2014年4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毕。
为切实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期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岑华斌组织公安、卫生、消防等职能部门以及医院负责人多次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协调会,听取整改进度汇报,研究督办措施,有效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为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普安县消防大队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捆绑责任制,逐一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挂点联系人,每周深入隐患单位进行督办指导,现场解决工作难题,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在县人民政府和消防大队的大力督办下,人民医院积极落实整改,院方联系 “贵州万象隆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派技术人员来院维修,投入隐患整改资金4万余元,修复自动系统故障,切实消除了重大火灾隐患。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抓好监管工作,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