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消防支队创新消防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为了更好更方便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引导消防监督人员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牢固树立服务执法理念,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创新消防管理,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全面打造“阳光执法、为民服务”的消防监督执法环境。
创新消防管理,深化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消防管理,制定出台便民利民措施,减少消防执法审批程序,主动缩短行政许可、备案抽查办理期限,行政许可全面提速。一是实行消防行政许可受理一次告知制。支队、大队在受理消防行政许可申请时,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二是缩短办理工作时间。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由2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缩短为中小型建筑消防工程项目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大型建筑消防工程项目1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制。公开消防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制度、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四是实行处罚标准制。严禁以罚代停、以罚代改、以赞助代罚款等借公权取利的行为。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初次违法当事人,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纠正违法行为主,免于罚款处罚。充分发挥消防监督服务作用,主动帮助社会单位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难题,促使单位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体现到消防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
开展进驻活动,主动热情***服务。进一步发挥消防执法服务队作用,结合“大队驻园、中队结户”活动,开展“进园入企”、“进村入户”活动,在重点单位、工业园区设立消防监督服务点,派驻联络服务员,对辖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消防部门提前介入,采取现场办公,以高效的服务态度,优质的服务质量,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提高社会群众的满意度。消防监督人员凡接到社会各界有关消防问题的咨询,能当场予以回答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回答的,做好完整记录,限期答复。对来队办理有关事宜和咨询者,按照规定程序了解情况和一些问题,根据分工的不同,视情况尽快予以解决,对超出自己职责范围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及时做好问询笔录,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并及时予以答复,坚决杜绝了冷、硬、推、拖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州消防部队共组成执法服务队10支,深入社会单位开展服务活动47次,83家单位享受***服务,设立消防监督服务点25个,共派出联络服务员蹲点77人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36个。
紧抓重点工程,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一是实施优先服务。根据州政府“安商百日行动”有关要求,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确定先后轻重缓急,以服务优先为原则,能先办理的及时办理,尽量做好提前主动介入。二是采取重点保护措施。根据州委、州政府和州公安局部署,针对外资企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的特点,有区别性的开展重点保护,重点监督指导检查。三是提供技术支持。及时组建消防技术、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等专家组,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设计、防火材料、火灾隐患整改、抢险救援、消防安全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论证服务,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工业园区、“五个100”工程***指导服务。四是设立消防服务热线。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向群众提供消防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五是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支、大队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和领导接待日,以解决群众反映涉及消防安全的诉求。
支、大队把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置于社会群众的监督之下,所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一律接受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实施首问负责制,对报警、求助、咨询、投诉和申请,第一个接待的警官和文职雇员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应当向当事人提供热情帮助。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规范干部执法行为,不断促进执法规范,促进廉洁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