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建立拥军褒扬激励机制让尊崇之光看得见摸得着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日前,江苏兴化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以及教育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拥军褒扬激励机制的通知》,涉及立功奖励、就业优待、子女教育、政治待遇等四大项内容。
功勋受奖军人增奖励,送喜形式更有“范”。《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功勋军人立功受奖的奖励标准、送喜形式和军地职责分工,其中,新增“四有优秀军(警、士)官”荣誉奖励,突出送喜形式,让送喜仪式感更重、军人荣誉感更足。
配偶、子女纳入优待范围,就业之路更畅。《通知》规定,对功勋军人的配偶、子女实行就业优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可免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定向招聘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对口直招活动的优先优待,让他们就业之路更畅。
教育拥军刚性落实,退役军人子女入学无忧。《通知》明确,除以往对现役军人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提供教育优待外,将优秀退役军人也纳入优待范围,同等享受子女入学优待。这一新的变化,不仅惠及现役军人子女,还激励了广大优秀退役军人安心工作、多立新功,营造崇尚实干、崇尚奉献、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兴化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出,拥军褒扬激励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该市双拥工作体系,更好地解决军人“后路、后院、后代”问题,树立了贡献越大优待越多的鲜明导向,引导更多有志青年参军入伍,激励广大官兵投身强军兴军的伟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