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1395名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
春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我县1395名领导干部(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43名,乡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1352名)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洁过节承诺书。
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包括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不收受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不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二是严格遵守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有关规定,不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特别是私营企业主用住宅改造的为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服务的“一桌餐”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三是严格执行其他节日纪律要求,不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不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者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不公车私用或者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不用公款组织、参与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违规组织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四是其他领导干部个人或所在党组织认为需要承诺的内容。
通过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为全县领导干部“拧紧螺丝、上紧发条”,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