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动员会召开
县委常委、副县长范国美在会上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工作进社区、进村组,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家喻户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一位领导牵头抓,有关人员具体开展工作;要建立人社部门牵头,农业、扶贫等部门参与的扶持微型企业创业培训体系,实现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方法、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调配师资、统一颁发证书的“五个统一”目标;要明确目标,全面完成今年250户微型企业的创办和新增1250人的就业;要落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3个15万元”的扶持措施;要建立集中会审机制,严厉查处套取、抽逃、转移资金和资产的行为,并纳入市场主体诚信系统,让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范国美强调,微型企业的发展关乎民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扶持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定人定项,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严密的审查,确保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能;工商、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共同防范风险,依法严厉查处套取、抽逃、转移资金和资产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
会上,县财政、工商、人行等部门负责人就本部门如何支持微型企业发展作了发言;潘家庄镇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范国美同各乡镇(街道)签订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