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加强水环境治理建设节水型家园
2017年9月12日下午,县政协副主席姜文静、县检察院检察长国刚、水务局、兴中镇等相关领导一行到大桥河、鱼洞河、格那河、海寨河、鱼谷河、畔河水电站进行巡查及安全检查。
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政协副主席姜文静强调,一是要整改沿河畜禽养殖、生活白色垃圾等方面的污染源,加大宣传力度,让周边群众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二是禁止在河道内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活动,在河岸边立警示牌并加大巡查力度,减少非法捕鱼的行为。三是不能在河道内倾倒工程弃土弃渣,影响行洪安全。要求所属乡镇(街道)、村组结合河流巡河内容和实际检查情况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好河长制工作。县检察院检察长国刚针对畔河水电站检查情况要求,一是水电站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地方,若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则按相关规定处罚。二是要及时整改水电站周边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三是及时将河道内漂浮的白色垃圾打捞干净,以免污染河流下游。
从源头控制污染才是关键,实施农村环境综合大整治以来,农村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但是随意丢弃生活生产垃圾的行为还大量存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在实施“双创”和河长制工作的大环境下,保护河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