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相关背景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事关百姓“菜篮子”安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全力恢复生猪产能,畜牧业生产水平不断增强,在保障食物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畜牧业发展也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重大动物疫病风险加大等新情况、新问题。
2020年9月14日,***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加工流通体系以及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畜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21年2月9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8号),结合中央、省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定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就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出台《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结构及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六大部分,分别为:
第一部分,发展目标。全市猪肉自给率保持在3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到2025年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97%,到2030年分别稳定在85%以上和97%以上。2021年,全市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为年末存栏55万头以上。
第二部分,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包括:推进专业化适度规模经营,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巩固生猪恢复生产良好势头;强化畜禽良种繁育推广,推进优质生态猪、优质地方家禽选育,建设现代化高标准种畜禽场,加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畜牧业设施装备建设,鼓励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推动信息技术与畜牧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第三部分,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包括:巩固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进检测实验室和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持续开展“三灭四消毒”行动,推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落实防疫监管与服务责任,推行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动物防疫应急管理;加强基层防疫机构队伍建设,突出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配备。
第四部分,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包括:提高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推进畜禽屠宰标准化建设,落实牛羊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加强信息引导和市场调控,强化畜禽养殖场备案信息动态管理,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补充和调剂市场供应。
第五部分,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包括:推进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推广清洁养殖工艺,组织实施动物源性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深入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和引导规模养殖场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推进非规模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完善畜禽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严格落实“菜篮子”责任制,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禁养限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用地保障,合理安排事关畜牧业健康安全发展的用地规模,明确畜禽养殖配套(附属)设施用地要求;落实资金保障,统筹好各级财政资金加强对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各个环节的支持,落实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培育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畜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畜牧兽医服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充分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市畜牧业发展实际,主要体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坚持高标准设置目标任务。强化“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明确猪肉自给率保持在30%以上,到2025年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97%,到2030年分别稳定在85%以上和97%以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指标设定均持平或高于国家、省要求。
二是细化畜牧业发展推进措施。实施意见明确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四项推进措施,提出十一项重点任务,确保工作推进落实有抓手。
三是突出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用地保障方面,明确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不受15亩上限规定,并对万头以上生猪稳产保供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比例和规模给予适度放大。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按要求审批使用林地等。在财政保障方面,加强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创新、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升级改造的支持。在金融服务方面,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
四是严格压实畜牧业发展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本地区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主体责任,分解下达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目标,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立考核机制,对保供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文件链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