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案必改扎牢制度笼子——吉林市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纪实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围绕健全监督体系,全面剖析近年来我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因地制宜、因案制宜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实践成果转化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助推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协同配合,高位推动抓落实
近日,市委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5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越界的代价(二)》警示教育片。片中反面典型声泪俱下的自白、痛心疾首的忏悔,给与会者带来强烈的心灵冲击,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我们要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切实扛起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以案促改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会后,一位与会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贯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具体落实责任,是开展以案促改的重要保证。我市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密切配合、发案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包括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忏悔录、制作警示教育片在内共计16条意见,列出以案促改、加强警示教育正面清单。制定《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从2018年起,连续三年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给党员干部敲警钟、亮红灯,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动完善制度体系的工作方案》,明确案件“反分析”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班子领导下开展,各位常委、委员分头抓好管辖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部门各负其责,抓好所承担重点任务落实,并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强化任务协同。把案件“反分析”作为东北全面振兴监督调研重要内容,既挖掘个人和群体违纪违法背后的制度因素,又剖析影响吉林振兴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同步研究分析,推进解决。
注重力量协同。加强委机关各责任部门之间、与相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之间的互动协作、系统运作、合力推进。
在市纪委监委的督促推动下,各发案单位或部门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动推、负总责的局面,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分类施策,找准风险堵漏洞
“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行业、系统风险隐患,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4方面18项案件分析任务,坚持个案分析与系统分析相结合,加强同区域、同领域、同类型案件分析。”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指出。市纪委监委指导发案单位党组织通过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工作,及时督促发案单位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堵塞制度漏洞,帮助解决发案地区单位难点堵点痛点。
8月20日,在市纪委监委督促下(在市纪委监委指导下),龙潭区检察院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宣读了龙潭区检察院原检察长贾圣光贪污受贿一案。每位班子成员深刻自省自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制度建设、财务管理等问题,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剖析、查找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制度监管漏洞,紧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对外采购、招投标制度、财务管理等制度体系。
市纪委监委通过对桦甸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丛刚违纪违法案件的综合分析,发现违纪违法干部普遍存在主体责任缺失,群众观念淡漠,担当意识不强,长期与多领域私营企业有不正当交往,以权谋私,严重破坏区域内的政治生态等问题。而通过深入剖析市属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则发现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岗位、部门和行业监管不到位以及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不力等问题。
市纪委监委将桦甸市和市属国企作为以案促改的重点,督促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规范运用监察建议,既直指“病灶”,又开出“良方”,对症下药,以期达到管长远、管根本的功效。在市纪委监委的推动下,桦甸市政府举一反三,查找案件暴露出的思想教育、权力监督、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细化廉政风险防控具体措施6方面20项,全面梳理各项制度11项,制定集体决策防控措施7项。市国资委建立完善了《吉林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监管制度,开展“法治国企、阳光国企”建设调研监督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内控制度。
聚焦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结合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干部作风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排查风险隐患,逐条建立台账,全面系统分析对比,找出共性问题和职能部门制度、监管漏洞,分别向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建章立制。今年以来,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24份。
***问效,让制度生威管用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以案促改的重要组织推动力量,要以问题为导向,做到露头就打,以精准监督倒逼责任落实,使以案促改真正发挥作用。”市纪委监委坚持督促建制与保障执行相贯通,把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统筹起来,通过以案促改,***问效,推动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治理腐败全过程,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全市人防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共立案查处48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9人、市人防办中层干部8人。市纪委监委结合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全程跟进、统筹指导以案促改工作,督促推动市人防办党组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侵吞国有资产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市人防办围绕人防工程结建审批、人防工程和设施经营出租、人防战备值班等7个方面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共梳理权力责任清单41项,确定廉政风险点13项,建立完善制度32项,全市人防系统依法追缴易地建设费和追建应建未建人防工程总价值1亿余元。
为防止发案单位仅仅将以案促改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市纪委监委将以案促改工作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重点,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对整改工作成效进行***督查,杜绝整改重形式、摆样子、走过场,督促发案单位及时报送阶段性以案促改工作情况,既报进展过程,也报整改成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指导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改到位见实效。对整改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针对市法律援助中心两名律师违纪违法问题,市纪委监委向市司法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并对市司法局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点对点***监督。市司法局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对2名涉案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通报,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共查摆问题33个,制定整改措施33项,完善制度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