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场主体准入实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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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5日发表
5月11日,营口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服务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两个方案”“一个意见”的通知》,标志着营口市全面试行小微企业“一张表申请、当日发照”登记制度、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简易登记制度和个体经营户备案登记等系列营商新举措落地。
营口市民营经济发达,占全市市场主体数量的95%,对全市经济总量贡献率77.6%。营口市工商局用半年多时间开展民营经济状况调研,将“放管服”等商事制度改革的措施进一步细化,经市政府论证后在全市推行。
以“市场主体准入实行备案制”为亮点的审批流程再造,将进一步优化登记注册便利化程度,激发“双创”热情,提升全市市场经济总量,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和市场环境,从促进就业的角度服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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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4:15: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