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三项措施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
一、做好基础工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可操作性,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一是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根据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特点,将审计对象划分为abc三类,分别设定相应的审计间隔时间。乡镇和经济活动总量大、掌握财政资金多或下属单位多的部门、单位为a类,掌握经济事务管理权、监督权等执法权的部门、单位和掌握较多或较大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部门、单位为b类,资金总量较小的党政工作部门、群团组织等为c类。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审计信息动态管理。对领导干部任职信息、其本人与任职所在单位接受审计情况等进行登记,形成台账,并与组织等部门保持及时沟通,保证及时更新。确保年初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时,能够方便快捷确定重点审计范围。
二、改进审计方式,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全面开展经常性经济责任审计,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性。县委组织部与县审计局制定实施的《全县领导干部经常性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规定,领导干部任职期满二到三年即安排一次经常性审计。经常性审计实行计划管理,每年初由县委组织部与县审计局研究确定审计名单,报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列入年度审计计划。
三、加强组织管理,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推行“1+n”审计模式。在安排审计计划时,优先与预算执行审计、投资审计、专项审计等有机结合,避免分散审计力量。组织实施过程中,统筹全局资源,合理搭配审计人员,实现“一个方案、一次进点”,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实现审计资源和成果利用的最大化,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按时完成。(常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