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先进典型激励担当作为——沈阳市出台事业单位及时奖励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关心、爱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精神,进一步激励引导我市各条战线特别是医疗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冲在前、勇担当、善作为,根据《沈阳市事业单位及时奖励实施方案》规定,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决定给予驰援湖北的一线医务工作者何巍、刘列、沈广玲同志记功奖励,以此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
4月7日,沈阳市人社局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奖励规定》,结合全市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在全国首开先河,印发了《沈阳市事业单位及时奖励实施方案》,明确对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专项工作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应给予及时奖励。同时,对事业单位及时奖励的基本原则、奖励对象、奖励种类及条件、奖励权限及程序、奖励办法和工作要求六个方面作出规定,为今后我市可能出现的大规模及时奖励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
《沈阳市事业单位及时奖励实施方案》作为正向激励措施,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激励事业单位人员担当作为、关心关爱抗疫一线事业单位人员有关精神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填补了今后沈阳市事业单位奖励规定的空白,具有鲜明的导向性、针对性、操作性和开创性。
接下来,市人社局将按照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高水准组织的原则,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奖励工作,确保奖励事迹个个够格,真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号召广大事业单位人员向受奖对象看齐,以此激发奋斗精神,不断汇聚助推新时代沈阳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力,在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谱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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