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17年饮用水源水质保障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为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据《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饮用水源水质保障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辽环发〔2017〕35号)要求,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7年饮用水源水质保障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加强饮用水环境安全管理,推进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人口1000人及以上)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清查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企业及排污口,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项目,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和饮用水安全。
专项行动从5月下旬开始,11月下旬结束,分为自查摸底、整治落实和督查督办三个阶段。
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整治落实阶段。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市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对各地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未按要求整治、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