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审查前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 规划名称:《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及4次局部调整
2.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名称: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 规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 规划四至范围:东至外环线、南至普陀区、西至嘉定区、北至蕴藻浜。
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3日
6.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详见***
7.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季先生
邮寄地址:丰翔路1409号
联系电话:021-56670932
电子邮箱:1065484081@qq.com
三、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
3_***: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2_***:简本_2021.11.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