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进环境保护共建临洮碧水蓝天
临洮讯 6月5日,走进临洮县人民法院一楼立案大厅就会看到电子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平衡”、“让大气清新、让天空蔚蓝、让河山碧绿”等环保宣传标语。同时也会感觉到今天停放在车库及院子里的私家车数量明显比平时的少。这是因为全院干警在前一天下午收到这样一条短信:“节能是一种美德,环保是一种时尚。明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修订后的第一个环境节,党总支和院工会倡议开私家车上班的干警,‘绿色出行,低碳健身’,以实际行动,减少汽车尾气污染和危害,树立环保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县法院高度重视这次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在组织全院干警进一步学习环境保护法知识、掌握环境保护法原则、培养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的基础上,派出一支宣传队在民一庭庭长带领下,来到椒山广场,与县环保局的同志们一起进行宣传、咨询活动。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