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出台双十条规定为2019年脱贫摘帽保驾护航
近日,安定区制定出台《定西市安定区精简文件会议和督查考核工作十条规定》《定西市安定区“转作风、抓落实”十条规定》(简称《双十条规定》),确定2019年为全区“转作风、抓落实活动年”,要求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更高的标准、更快的节奏、更好的成效推进工作,确保全区2019年实现整体脱贫摘帽目标。
《双十条规定》全面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在改文风、转会风、精考核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对会议审批、会风会纪改进、督查审批等作了严格规定,明确大幅精简文件、减少会议,年内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均减少30%以上;明确区上开展的综合性督查考核每年不超过3次,单项工作督查除脱贫攻坚实行一月一督查外,其他工作原则上每季度不超过1次。
《双十条规定》围绕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解决群众突出困难和问题、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工作,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转作风、抓落实提出了务实管用的举措。同时,《双十条规定》从遵规守纪、强化督查督办、落实激励表彰机制、严肃问效问责等方面对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活动年”和推进全区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明确建立容错纠错和问效问责机制,对符合容错纠错情形、可以免责的予以免责,对已容错纠错的单位或干部,符合相关评选、使用、晋升条件的,在各类考核、评先选优以及提拔使用、职级职称晋升方面不受影响,对凡是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具体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通报批评和追究责任。(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