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外地出租车在深圳市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大鹏龙华行政区域内定线行驶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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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2014年11月6日至16日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我委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外定出租车在深圳市宝安、龙岗、光明、大鹏、龙华行政区域内定性行驶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期间,我委共收到7条反馈意见(详见***)。针对各方提出的意见,我委对合理的意见进行吸收和采纳。现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
感谢市民对我委工作的支持!
***: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
市交通运输委
2014年11月20日
***
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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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3:15: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