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促和谐为民服务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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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近年来,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增强,劳动争议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加。宝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实际工作充分结合,坚持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理念,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近日,宝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蒋某诉扬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经济补偿争议一案。该案立案后,仲裁员认真了解和梳理案情,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庭审。在调解环节,仲裁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详细讲解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拉家常”等方式理清双方诉求的分歧和权益的平衡点。在仲裁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意向,签订了调解书。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对本次案件的庭审及调解过程很满意。
下一步,宝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不断提升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效能,简化办事流程,全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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