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港航管理局关于调整威海市引航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威海市港航管理局关于调整威海市引航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威港航发〔2015〕4号
各区市港航局,各有关港航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航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交办水〔2014〕233号)要求,为建立健全引航服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督导引航机构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引航机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地方港航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将威海市引航监督委员会成员充实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引航监督委员会由市港航管理局、威海海事局、港口企业、海运企业及船舶代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组成,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
主 任: 王国栋 市港航管理局调研员
副主任: 刘 威 威海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
张 平 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 李东宁 威东航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邵新强 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田文品 荣成龙眼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龙 兵 山东中外运威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宋敬昭 威通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龙 凯 山东乳山港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崔韩一 三星重工业(荣成)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玉新 荣成海川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引航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港航管理局港口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于奎忠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负责监督引航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引航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情况;对事关引航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引航服务质量,研究提出引航服务投诉处理方案;参与引航事故和事故隐患调查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工作程序
引航监督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港航企业、船舶及代理公司等有关单位对引航服务的意见,加强对引航服务的社会监督,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使引航工作更好地为港口的生产发展和对外开放服务。
威海市港航管理局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