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为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在铜仁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通知》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第一批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要求,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100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 种方式进行改革实施:
直接取消审批。直接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审批,共计1项。对直接取消的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及时获取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纳入行业管理,制定监管措施,推进社会共治。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将“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由审批改为备案,共计1项。市场主体报送备案规定的相关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相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对改为备案管理的审批事项,相关部门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制定备案管理措施,公开办理程序及工作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将“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许可”等19项实行告知承诺。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相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将“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等79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逐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审批责任人,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公开办理进度,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通知》提出,要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部门间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