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市场监管局健全完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体系
自2012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启动以来,毕节市深入推进微型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健全完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发挥平台载体作用,促进创业就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精准推送、精准匹配、精准施策。
当前,微型企业已成为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微型企业设立发展资源消耗少、企业数量众多,这些因素使微型企业具有就业容量大、就业弹性强等优势,能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自“3个15万元”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从2012年的5.05万人,增长到当前的19.75万人,净增了14.7万人,微型企业贡献率达49.31%。特别是吸纳贫困户、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等“六大群体”4.41万人创业就业,带动2.74万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资源回流。
微型企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新动能。全市微型企业蓬勃发展,新产业快速成长,新企业加速孕育。全市私营企业由实施“3个15万元”政策前的5755户发展到58659户,微型企业贡献率达23.86%,全市市场主体排名全省第三位。为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毕节市市场监管局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断为民营企业营造宽松便捷的营商环境。2012年到2018年全市扶持微型企业中第一产业4421户,第二产业2817户,第三产业4697户,涌现出了一批以特色食品生产、民族服饰加工、文化旅游业为代表的特色产业板块,微型企业行业多元化、产业特色化趋势向好。
微型企业成为促进转型升级催化剂。为有效解决全市个体工商户占比偏高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问题, 毕节市市场监管局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成为转型升级的动力。2019年1-8月在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带动下306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截至2019年7月,全市扶持微型企业131户升级为规上企业,占全市批零住餐、重点服务业、工业企业上规入统数1391户的9%。微企业税收贡献大幅增长,2019年度,获得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税收激励政策返还税收共计1546户,较上年增长135%,应返还税收激励资金766.01万元。
微型企业成为带动农村实体企业发展有效途径。为助推乡村振兴,打好产业扶贫硬仗,坚持以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深度贫困村为重点,集中投放微型企业扶持指标,引导和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能人、返乡下乡人员、种植养殖大户在乡村地区创办微型企业。优先扶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微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企业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纳入扶持范围。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核心,通过推进以“村集体+微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化动作,形成利益联结机制。2018年—2019全市扶持农村实体企业1190户,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90户,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806人,返乡农民工2114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