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汽集团高明营运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汽集团高明营运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25日至6月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8号荷城环保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877 电子邮箱:gm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汽集团高明营运中心建设项目 | 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兴良路以西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汽集团高明营运中心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兴良路以西,总投资9563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32123m2,总建筑面积为18490m2,主要工程内容为车间、办公楼和停车场等的建设;项目主要从事货物的仓储及物流,其货品为:大豆、白糖、调味品、味精、玻璃瓶和塑料瓶等,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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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施工期施工工序运输扬尘在运输过程中采取遮盖、洒水、减慢车速等措施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施工扬尘设置防尘护网、围挡,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处理等措施装饰工程有机废气选用环保型涂料进行室内装修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4.0mg/m3运输车辆尾气CO、NOX、HC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运营期正常运营汽车运输扬尘项目区内采取洒水、减慢车速等污染防治措施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货物搬运扬尘综合车间储存物品的气味合理堆放,加强日常管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运输汽车排放的尾气CO、NOX、HC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厨房油烟废气抽油烟机+排气筒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标准水污染物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CODCr经三级化粪池格栅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明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从严标准后排入高明河BOD5SSNH3-N施工废水SS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运营期职工日常办公生活污水CODCr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和格栅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明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从严标准后排入高明河BOD5SSNH3-N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其余按市政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做好清扫、集中和分类工作,再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职工日常办公生活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做好清扫、集中和分类工作,再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噪声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减振、屏障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运营期运输车辆和货物搬运搬运工人做到轻拿轻放,夜间不进行搬运工作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兴良路以西,附近以荒地、工厂、山体绿地和道路为主。本项目所在区域没有特别的生态保护目标,在采取相应环境措施和加强厂区绿化后,项目建设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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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