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县城安置小区规范化建设工作问答
●为什么要开展安置小区规范化建设?
答:1.县城安置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不稳定与物管费收取难逐渐形成恶性循环,急需通过居民自治和多方参与尽快改善。
2.县城安置小区当前物业服务内容仅限于垃圾清扫保洁和路灯、楼道灯维护管理,内容单一、需要升级。
3.良好的物业管理能改善生活环境、规范社会秩序、提高安全指数,也有利于房屋出租、出售。
●安置小区规范化建设遵循哪些原则?
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社区引导、居民自治、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对县城所有安置小区进行规范建设和管理。
●安置小区规范后的物业服务都有哪些内容?
答:1.小区内合理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小区道路、停车位每日清扫2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
3.楼道每两日清扫1次,水表箱、强弱电表箱、燃气箱、消防箱和楼梯扶手每周擦洗1次。
4.住户将垃圾放到垃圾桶内,有地埋式垃圾池的小区,由清洁人员将其收集到池中。
5.及时清理小区牛皮癣;窨井和绿化地中的纸屑、杂物。
6.负责收集小区内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设备出现的问题,核实后报相关职能部门。
●当前安置小区0.2元/月.平方米物管费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1.依据物业收费标准规定,四级服务最低按住宅面积0.35元/月.平方米收取,屏山县城安置小区参照四级服务标准开展物业服务,而收费按略低于四级服务标准0.2元/月.平方米收取。
2.为减轻居民经济负担,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并通过公益性岗位补贴鼓励物管公司使用就业困难人员。
●哪些群体可享受物业服务费减半收取?
答:1.对于无人居住的居民空房按0.1元/月.平方米收取。
2.对于特困人员和低保户(以民政出具的资料为准)按0.1元/月.平方米收取。
●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按标准提供服务怎么办?
答:1.小区业主委员会对物管公司服务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对未按合同履约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屏山镇、县规划建设城管局和所在社区对物管公司服务情况定期检查评估,对业主委员会反映的问题***问效。
3.如果不能按协议标准提供服务,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提出要求,改善服务;也可按规定解除与该物管公司的服务协议,重新选聘资质与实际能力更好的物业公司提供服务。
●少数居民不缴物业服务费怎么办?
答:1.在《小区物业管理规约》中规定:对物业管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服务责职,而业主半年以上未缴纳物业管理费且多次催收仍不缴纳的,物管公司可书面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由业主委员会书面公示并通过一定方式再次催缴,并协助物管公司通过送发法律文书、起诉等方式依法追缴。
2.搭便车行为需要大家共同监督。
●业主大会怎么开?
答:1.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居住在小区内的在职科级领导干部牵头(有多名科级领导干部或没有科级领导干部的小区,由领导小组指定牵头人),所在社区协助,责任部门全程参与,小区内居住的各级干部、居民小组长、党员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2.筹备组职责:①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②确认业主身份、业主投票权数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③拟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④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⑤其他准备工作。
3.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
4.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
5.业主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
6.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7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和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7.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有参会委员的签字确认,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建议公示7天。
8.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的收、发及计票工作应邀请县规划建设城管局房管所和屏山镇城管办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9.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参加(广泛通知后,参会比例仍达不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大会视为有效)且需与会业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将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抄送全体业主。
●首次业主大会主要讨论什么内容?
答:1.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讨论并通过《小区物业管理规约(草案)》。
●业主委员会都有哪些职责?
答: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如何确定物管公司?
答:1.由业主委员会限期公开遴选,未遴选到位前或规定期限未遴选到位的,则与现有物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暂定一年。
2.业主委员会决定不再遴选的,与现有物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先签一年。
●现有物业服务如何提升?
答: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是否提升服务档次,若明确要提升服务档次,则业主委员会要先与物管公司签订2年服务协议,待物管公司安装相应设备并启动运行后,新签订的服务协议才生效,提升服务的前半年物管收费按原标准执行,政府适当给予补贴,半年后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同时,业主委员会也可自行向社会遴选物业服务公司,确定提升服务水平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