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预算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资金全覆盖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
*** 1:屏山县供销社2021年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基金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2:屏山县供销2021年预算公开套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屏山县供销社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全县供销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专业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习形式。在县政府授权下,承担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经验、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动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和供销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业务活动和信息交流,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划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并对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回收等归口业务进行规范管理,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协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点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屏山县供销社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3个。部门编制数7名,均为行政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在职职工总数6人,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屏山县供销社收入预算总额为88.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3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39万元,其中:商业服务支出等支出66.41万元,国防支出*万元、公共安全支出*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2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供销社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机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商业服务支出等支出66.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①行政运行***.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基本支出46.9万元,日常工作运转13.14万元。
②事业运行*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万元,日常工作运转*万元。
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提升专合社科学管理水平,实现农民专业合作最佳效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3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62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总体比上年减少9.97万元,同比下降10.14%,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0.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5万元、工会经费0.94万元、租赁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0.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2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在年初定额预算机关的公务费中,预算采购办公设备费1.5万元,项目预算中预算设备更换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山县供销社资产总额5.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6万元,固定资产0.21万元。
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原值0万元。公务车编制数0辆,在用车辆0辆,原值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社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有1个部门预算项目,即“示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2万元” 。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021年基金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详见***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年初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15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0.16万元,同比减少51.62%,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屏山县供销社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少(增长)0%,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费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7.利息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社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县社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国内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20.商业流通事务:指用于农产品电子商务宣传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开支的培训等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
***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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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屏山县供销社2021年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基金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屏山县供销社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3.屏山县2021年预算公开套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