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财政局2020年度县本级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告
一、绩效评价对象
屏山县财政局对2019年度18个单位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重点评价,分别是应急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执法大队、政协办公室、信访局、县团委、县纪委、宣传部、司法局、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供销社、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所、公路运输管理所、森林公安局、大乘镇、书楼镇,另外评价了5个项目。
二、绩效评价结果
被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具体、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绩效目标设定基本符合实际需求;大部分项目总体上已完工投入使用;大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能如期实现。
复评总分设置为100分,单位整体支出平均得分85分,项目平均得分为91.71分。
1.整体支出扣分点:一是预算目标不明确,部门预算支出没有制定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二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三是预算单位没有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四是预算单位没有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项目主要扣分点:一是绩效目标不精准;二是项目整体缺乏前瞻性;三是项目滞后。
现将屏山县财政局对2019年度18个单位的整体支出和5个项目支出重点评价结果公告如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