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公路管理站2013年第四季度小修材料(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1、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对南海区公路管理站2013年第四季度小修材料(沥青混凝土)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项目规模:南海区公路管理站2013年第四季度的小修工作计划需采购沥青混凝土(AC-10、AC-13、 AC-16、 AC-20、AC-25)约613吨,预算价约为人民币36万元。
3、项目地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内。
4、交货期限:中标人按照批次进行交货,招标人提前1天通知中标人供货数量、规格,中标人在发出通知1天内将货物必须运抵施工现场,结算数量以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共同确认的数量(以t为单位)为准。中标人必须保证供应的沥青混凝土质量合格且满足招标人的施工需求;运抵施工现场前,中标人应预先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指派工作人员到现场验收(包括查验该批次货物自行检验的相关检验报告及证明材料,如有需要,招标人对该批次货物取样并送往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如经检验不合格,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5、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 10 月 28 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2013年 10 月 28 日9∶00至9∶30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会议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
7、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准时出席。
8、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提交3万元的履约担保金。
9、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投标费率的形式进行,招标人控制价上限为:95.00%,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不得高于95.00%,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费率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即XX.XX%;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人工、管理、物耗、运输、装卸、保险、技术服务费、各种检测验收费用、利润、各项税费、不可预见费、售后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10、结算价=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总数量×对应货物综合单价×中标费率。
综合单价以供货当月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对应的沥青混凝土发布价为准。发布价无的材料以材价网http://www.cjcost.com/或广东造价信息网站查询的价格为依据,结合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结算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有效***。
AC-13沥青混凝土:2.35t/m3 ;AC-16沥青混凝土:2.43t/m3 ;
AC-20沥青混凝土:2.44t/m3 ; AC-25沥青混凝土:2.45t/m3 。
1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最低价评标法,中标候选人的个数为3个,取投标费率最低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可以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补上,依此类推。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1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 10 月 22 日~2013年 10 月 24 日
13、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公众网(http://jtj.nanhai.gov.cn)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工业园A区兴业东路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57-8628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