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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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提升工程”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23号)要求,经培训机构申报,我局联合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拟确定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中国教师研修网、华南师范大学为珠海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机构。现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遴选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师资培训室反映。反映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署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0756-2124126;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4号楼;邮政编码:519000。
珠海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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