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事项:主合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及分项报价表”的变更,主合同的相关设备部分由于现场实际环境发生变化、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及安全因素、合并入档案大厦智能化项目统一建设等原因,进行相关工程量调整,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报价清单中的设备/货物/工程进行如下变更: 1.第一部分 基础工程(一)基础环境工程中的工程名称:门扇工程,因现场实际环境发生变化的原因,将:1)单开木质门,由15樘增加为19樘;2)防火门1,取消;3)管井暗门,由4樘增加为7樘。此项原合同金额:217000元,变更后金额:229112.31元;比原合同金额增加12112.31元。 2.第一部分 基础工程(二)给排水工程中的工程名称:卫生间洁具,因现场实际环境发生变化的原因,将:洗涤盆1组,取消。此项原合同金额:102000元,变更后金额:100033.37元;比原合同金额减少1966.63元。变更后不影响原有功能。 3.第一部分 基础工程(二)给排水工程中的工程名称:给排水工程辅材及安装,因现场实际环境发生变化的原因,将:1)饮水机16L,2套,取消;2)热水器MRO702A-D、1ES200F-LC 1台,型号变更成为ES200F-LC。此项原合同金额:5000元,变更后金额:4000元;比原合同金额减少1000元。变更后不影响原有功能。 4.第一部分 基础工程(三)配电及布线工程中的货物名称:灯具,因现场实际环境发生变化的原因,将:1)LED平板灯,由25套减少为17套; 2)吸顶灯NPX1138/24W,6套,型号数量变更为RCL18/1818,4套;3)暗装射灯,由26套减少为12套;4)暗装筒灯,由229套减少214套;5)LED灯带,由258.18m增加为567.5m;6)筒灯,由32套减少为19套。此项原合同金额:183000元,变更后金额:189132.76元;比原合同金额增加6132.76元。变更后不影响原有功能。 5.第一部分 基础工程(三)配电及布线工程中的货物名称:开关、插座及管材,因现场实际环境发生变化的原因,将:1)开关,由48个减少为25个;2)插座,由256个减少为240个;3)地插,由2个增加为36个。此项原合同金额:3000元,变更后金额:16059.73元;比原合同金额增加13059.73元。变更后不影响原有功能。 6.第一部分 基础工程(三)配电及布线工程中的货物名称:电力电缆,因现场实际环境发生变化的原因,将:1) 电力电缆WDZB-YJY,4x185+1x95mm2,由150米减少为30米;2)WDZB-YJY,4x50+1x25mm2,由450米减少为100米。此项原合同金额:691000元,变更后金额:469754.1元;比原合同金额减少221245.9元。变更后不影响原有性能。 7.第一部分 基础工程(三)配电及布线工程中的工程名称:综合布线,因现场实际环境发生变化的原因,将:1) 单模光纤G1-LCLC03,由151.31米增加为600米;2)网络插座,由412个增加为666个。此项原合同金额:132000元,变更后金额:310289.33元;比原合同金额增加178289.33元。 8.第一部分 基础工程(六)配套设施中的货物名称:桌椅,因现场实际环境发生变化的原因,将:多功能桌,由18张增加到22张。此项原合同金额:328000元,变更后金额:376880元;比原合同金额增加48880元。 9.第一部分 基础工程(七)设备间工程中的工程名称:设备间天花工程,因现场实际环境发生变化的原因,将:其他材料中的1)新风风口,6个,取消。2)将排烟风口,3个,取消。此项原合同金额:37700元,变更后金额:36900元;比原合同金额减少800元。变更后不影响原有功能。 10.第一部分 基础工程(七)设备间工程中的工程名称:设备间墙体工程,经现场核实,将:烤漆彩钢板,1.2*2.5mm参数变更为1.2*2.5m。此项合同金额不变。变更后不影响原有性能。 11.第一部分 基础工程(七)设备间工程中的工程名称:UPS间天棚工程,因大楼建筑结构层高不足原因,进行取消。此项原合同金额:27700元,变更后金额:0元;比原合同金额减少27700元。变更后不影响原有功能。 12.第一部分 基础工程(七)设备间工程中的工程名称:UPS间墙体工程,经现场核实,将:烤漆彩钢板,1.2*2.5mm参数变更为1.2*2.5m。此项合同金额不变。变更后不影响原有性能。 13.第二部分 通用硬件设备(一)大屏显示设备中的设备名称:维护升降机,因现场实际需求原因,进行取消。此项原合同金额:4000元,变更后金额:0元;比原合同金额减少4000元。 14.第二部分 通用硬件设备(六)中央控制设备中的设备名称:总线电源,因根据现场需求,采用输出电流宽容度更大的设备等原因,将原规格及型号变更为:系统供电电源,输出电流:≤ 320/***0 mA; EPS-***0.1。品牌变更为:EaseMore。变更后的设备参数不低于原合同要求参数,满足功能需求,此项合同金额不变。 15.第二部分 通用硬件设备(六)中央控制设备中的设备名称:调光模块,因根据安全因素考虑,采用带有旁通开关引继电器的设备等原因,将原规格及型号变更为:4路输出采用标准的DC 0-10V控制接口调光,设备带有旁通开关继电器,辅助电源工作电流:≤100mA;EAD-4.16.1。品牌变更为:EaseMore。变更后的设备参数不低于原合同要求参数,满足功能需求,此项合同金额不变。 16.第二部分 通用硬件设备(六)中央控制设备中的设备名称:协议网关,因匹配现场灯具的RS232通信接口协议的原因,将原规格及型号变更为:双向转换器,自由设定 RS232 通信接口协议,BTPT-02 /232.1。变更后的设备参数不低于原合同要求参数,满足功能需求,此项合同金额不变。 17.第二部分 通用硬件设备(七)门禁安防设备中的:(1)视频监控设备(2)门禁设备,因合并入档案大厦智能化项目统一建设,将合同第127项半球型***机至137项中央控制辅材及安装,进行取消。此11项共计原合同金额:191320元,变更后金额:0元;比原合同金额减少191320元。 甲乙双方确认,本次变更费用预计核减金额为¥189,558.4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伍佰伍拾捌元肆角)最终变更调整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单位最终审核的结(决)算审定价为准,不涉及主合同工期变更。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涉及主合同金额的核减部分于合同尾款支付阶段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