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启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
我局启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
日期:2015-01-29|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构建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为了落实这一精神,我局将公职律师制度建设作为了2015年法制工作重点。
公职律师一般应由行政机关内部具有相关法律服务资质的人员担任,可以承担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或者受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等工作任务。实践证明,由熟悉本部门业务的工作人员担任公职律师,能够更有针对性的发挥法律专业人士的作用,有效促进本部门各项法律工作的开展。
经统计,我局现有23名工作人员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分布于局机关、劳动人事仲裁、劳动监察、社保局等业务部门,可以按规定申报公职律师。这部分人员既具有较为全面的法律专业知识,也具有熟悉部门业务的职业优势,如能充分使用,会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下一步,法规处准备与市司法局协商办理公职律师机构设置、人员申报、资格确认等事宜,尽快完善我局公职律师制度框架建设,以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