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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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通 知
根据东农发〔2015〕93号、东农发〔2015〕94号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7月2日前申报。
联系电话:3658321
关于印发《2015年东营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2015年市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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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3:25:5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