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医保局四项硬核政策加强疫情防控医疗保障
一是全面取消新冠肺炎患者医保支付限额。在取消医保支付目录和用药量限制等保障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医保支付限额,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新冠肺炎患者相关诊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新冠肺炎患者在门诊、住院发生的疾病诊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及其他疾病发生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其中的门诊诊疗费用,按照住院诊疗费用政策进行报销。
三是保障留观人员待遇。疫情期间,留观人员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诊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保待遇、医保支付政策参照确诊和疑似患者规定执行。
四是加大医保基金对定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不少于一个月的医保基金,并根据需要及时追加,提升定点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能力。截至目前,区医保局分三次为12家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付医保基金132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