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9月1日起施行
8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条例已于2019年5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新闻发布会的主要目的是增进社会公众对新颁布条例的认知和理解,推动条例更好地贯彻实施。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共4章42条,包括总则、促进与扶持、服务与管理、附则等内容。明确我市会展业发展遵循的原则,即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平竞争、行业自律。明确会展业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条例规定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应当明确会展业主管部门,对会展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作出了规定。明确促进和扶持会展业发展的措施和路径。规定市政府每年都应安排会展业发展扶持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加大对重大会展活动的扶持补助力度;鼓励发展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大型特色品牌展会;鼓励发展会展产业集群,延伸会展产业链条;建立会展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鼓励和引导会展企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新兴会展业态。规范会展活动的服务与管理。在制定会展活动计划、加强会展业指导、审批、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明确落实本条例的配套措施。为了确保本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规定市政府应当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记者 吴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