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绿色通道
近年来,区法院积极推行化解劳动争议“三个延伸”举措,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的“绿色通道”,推行“快审快判”节奏,多方联动,及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稳定我区经济社会秩序,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个延伸”妥善化解劳动争议
一是提前介入,延伸效率。区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秉持“一宽、二不、三快”原则。“一宽”,是对劳动者的申请仲裁期间作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在举证责任上从宽把握。“二不”是指劳动者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律不预收案件受理费、不收申请执行费。“三快”,是指劳动争议案件保全快、审理快、结案快,大大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权益。2015年,区法院劳动庭共审结群体性诉讼案件242件/592人。针对群体性的财产保全案件,劳动庭充分利用司法资源优势,大力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结合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的特点和规律,有效发挥司法能动的社会引导功能,充分考虑敏感案件的各种因素,提前介入劳动争议纠纷,及时做好法律释明和法律指引工作,坚持以理性的思路和观点来引导劳动者进行合法维权,避免劳动者群体产生过激情绪或过激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广布网络,延伸触角。区法院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方面,与仲裁机构建立重大疑难案件的预警通报机制,遇有涉及人数众多、对地方维稳工作影响大等纠纷,及时向法院通报信息;另一方面,主动与各镇街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各村委会、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室沟通协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这一覆盖全区、深入角落的基层调解网络,依法高效化解劳动争议矛盾。
三是当场付款,延伸职能。区法院专门开设“绿色通道”,在立案时,采用劳动争议案件专用印章,将劳动争议案件与其他案件相区别,并对加盖该专用印章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审理。在做调解工作时,以一次性解决双方所有劳动争议为前提,争取用人单位当场履行调解方案,让劳动者“手持现金、微笑结案”。
高效司法化纠纷 多方联动解民困
2015年4月21日,区法院受理了彭本圭等225人申请查封广州市荣祥五金锻冲压铸造有限公司(下称“荣祥公司”)的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报称位于大龙街辖内的广州市荣祥五金锻冲压铸造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拖欠了225名员工数月的工资410多万元,请求本院及时查封该公司的财产。
区法院劳动庭收到该案材料后,迅速制作法律文书,并克服庭室人员不足的情况,科学调配庭室工作任务,由劳动庭庭长赵栋坤带领办案人员于4月21日下午赶往涉事企业。由于涉事企业厂房面积大,原材料、半成品等分散摆放,且原材料主要为价值高的铜合金,容易出现财产被盗的风险,赵栋坤及时组织员工代表开会,指引员工开展自救工作,利用叉车、手推车等工具将分散的原材料、半成品全部存放于密闭的原材料仓库,统一查封了荣祥公司全部的生产原材料及半成品,确保了查封财产的安全性。
查封工作完成后,为妥善解决该起劳动纠纷,劳动庭提前介入,积极协同区人社局、大龙街切实做好涉事企业释法说理工作,敦促企业落实工资筹集工作。经区法院张文硕、劳沛基两位副院长的多次协调解决,涉事企业在两天内及时完成了工资筹集工作,4月23日下午,区法院劳动庭配合区人社局及大龙街道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在荣祥公司现场向该企业的225名员工全额发放了拖欠多月的工资合共410多万元。
劳动争议案件法定审限结案率为100%
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合理把全庭年度目标任务质化、量化、标准化,具体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审判的“绿色通道”,推行“快审快判”节奏,加快案件流转,确保“好案精案”效率。积极加强诉讼指引和判后答疑,保障劳动者能够公平诉讼,依法维权。自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成立以来无一宗案件超审限,法定审限结案率为100%,
对审判中遇到的难题,区法院强化案件调研、讨论,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会诊”,切实加强劳动案件的释理说法工作,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既快又好。同时积极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广工作,为番禺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