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NRD1703120号建议的答复
潘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多次就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海绵城市建设组织架构和实施细则已印发,相关专项规划等都在加紧编制中,部门联动和项目管理都正常运转中。各部门、各街道园区多措并举,团结一致,尽最大努力做好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一、海绵城市建设组织架构和相关政策的出台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年初,我局牵头起草了《江宁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实施细则》和《关于成立江宁区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负责向区内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且修改后上报了区政府,《江宁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实施细则》(江宁政办发[2019]8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5月31印发。该实施细则不但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同时对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及管理过程进行了细化以便操作执行。实施细则还明确成立江宁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海绵办),办公地点放在区城建局,办公室统筹全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区规划部门已完成《江宁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待报请规委会研究;还正在加紧编制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为了进一步指导江宁东山副城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更好地落地,明确近期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区域,编制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库及三年滚动行动计划,从规划层面实现东山副城海绵城市建设的全覆盖,区政府要求由我局牵头开展《江宁区东山副城海绵城市近期建设行动规划》(以下简称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该建设规划已完成招标工作,设计单位已完成开展前期基础材料收集和现场调研工作,目前正在加紧进行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在七月完成全部方案。
二、加强各部门之间联合联动
我局将依托海绵办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协调联动,定期、不定期召开海绵城市专项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并配合市建委完成海绵城市的年度考核工作,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的落实和完成。4月份由我局牵头,联合区规划局、国土分局、区交通局等机关部门成立了东山副城海绵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行动小组,提供建设规划相关前期资料。
三、强化项目管控
我区截止2018年底,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达5.6%,计划到2020年建成区面积比例达到20%,为此,我局正在加紧督促设计单位早日完成《江宁区东山副城海绵城市近期建设行动规划》,力争7月份开始对该建设规划中的九龙湖片区、百家湖片区的微改造项目启动海绵城市建设,随后逐步对易改造项目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待条件具备后对难改造项目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据调查,我区青龙地铁小镇、上坊片区、未来城片区、温山度假区片区等在建项目正在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对于新建项目,我区自2019年4月开始在土地出让合同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为强化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落实,我们将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在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环节严格控制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标的落实情况,实现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闭合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是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全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由区海绵办进行年底考核,以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效果。区海绵办根据各责任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将考评结果报区政府审议;二是协调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宣贯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现场观摩、技术研讨等活动,加强与先进城市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三是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宣传海绵城市建设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白少雄
联系电话:52763544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