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调整我县城市居民生活基本水价并实施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平阴县物价局拟于2017年10月下旬召开调整我县城市居民生活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并实施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24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企业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12名。 (二)旁听人:5名 (三)新闻媒体:3 二、人员产生方式 消费者由平阴县物价局委托消费者协会产生;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按照听证办法的规定推荐或聘请产生。 旁听人、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供水价格事项有一定的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经济政策,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7日 报名地址:消费者报名请到平阴县消费者协会,其他报名者请到平阴县物价局。报名结束后,人数超过代表名额将通过抽签产生。 物价局电话: 87896997 消 协 电话: 87712315 特此公告 平阴县物价局 2017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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