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获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称号
近日,我县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近年来,我县不断完善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机制,建立了“公章代管、三资代理、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四位一体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模式。一是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5-7名专业人员,负责民主议事程序管理、土地流转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经济活动预警监测、村财务公开等业务事项,并按照有关程序与村级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二是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各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推行村级全力清单制度,实行“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四议决策。同时,建立“三资”定期清查制度,对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逐项记录,登记台账,将“三资”管理业务纳入农廉网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网络化监控、管理、查询。三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按照“市级统领、县为主体”的原则,推进建设农村产权交易、融资担保和信息管理三大平台。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纳入市场交易,拓展“三农”融资空间,实现产权信息共享的作用。四是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管理科学的原则,灵活运用城中村改制、城边村改制、城外村改制、山区村改制四种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已完成集体资产改制的村,进一步健全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确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