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前路(新丰路正方大道)建设涉及南京中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第318号令)等相关规定,我区相关部门已对新前路(新丰路-正方大道)建设涉及南京中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此次征收涉及南京中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房屋,占地面积约为998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399平方米(具体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的;
2、房屋所有权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分割、赠与的;
3、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新前路(新丰路-正方大道)建设涉及南京中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