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印发宽甸县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部门: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辽宁省201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1.宽甸县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宽甸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1
宽甸满族自治县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全县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二、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201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定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3小类93个品目机具。
(二)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确定。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辽宁省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详见《辽宁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
(三)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全省各地补贴标准必须统一严格执行《辽宁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三、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将超指标购机补贴对象纳入下一批或下一年购机计划。
《2013年辽宁省补贴机具经销商和直接供货生产企业名单》(以下简称《补贴供货单位名单》)由省农委统一公布。补贴机具供货单位必须严格规范操作,守法诚信经营,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可以自主议价,允许跨县选择补贴供货单位购机。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四、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
全省统一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即已经确定的补贴对象全价购机后,凭有效购机***和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农村经济局申请补贴机具核实。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对购机情况进行逐台核实,并出具购机核实情况证明,购机核实情况证明作为县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的依据。县农机管理部门完成补贴资金结算报告,报送到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全额兑付到农民一卡(折)通账户或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号。
五、补贴操作程序
(一)购机申请
申请人(一般指户主或合作组织法人代表)凭有效身份证明,自愿到县农村经济局申请,同时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县农机科负责组织对购机补贴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并向已经确定的购机补贴对象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下简称《补贴通知书》),经补贴办公室领导审批后加盖公章生效,单户使用国补资金超过5000元的,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同时,定期汇总已确定的购机补贴对象名单,分别报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单位备案。
(二)实施购机
购机补贴对象持《补贴通知书》,在一个月内从《补贴供货单位名单》中自主选择供货单位实施全价购机。供货单位要及时向购机补贴对象开具全额销售***,同时必须如实将补贴机具信息录入到“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中,并完成购机***扫描录入程序。过期未完成购机的,按购机补贴对象自动放弃购机补贴处理。无《补贴通知书》而发生的购机和销售行为,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三)补贴兑付
完成购机的补贴对象需持《补贴通知书》和《企业供货表》原件、有效购机***(必须是《补贴供货单位名单》中企业开具的销售***)原价和复印件、购机补贴对象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价和复印件、购机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账户(或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号)等材料,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到县农村经济局申请机具核实和补贴资金兑付。县农经局接到申请后,应立即组织将已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公示到相关村(村务公开),公示期为7天,同时在15日内完成对购机补贴对象实际购机情况的核实确认,出具并存档核实情况证明。纳入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县农机监理所结合办理牌证业务验收核实,其他补贴机具由县农机推广站验收核实,要认真填写核实表,并制作人机合一像片统一存档。乡镇农业中心要配合做好公示及核实工作。公示表由申请人交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公示,村(居)民委员会给县农经局出具公示证明,由申请人交回补贴办公室。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机具核实无误后,县农机管理部门编制补贴资金结算报告,经农机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审定后,于当月15—20日(节假日顺延)上报到县财政部门,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中,做好购机补贴材料归档工作,至少每半个月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一次,保证5年内随时查阅。县财政部门接到补贴资金结算报告并审核无误后,在当月20日至月底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同时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告。
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明细和进度情况通报县农机管理部门。县农机管理部门应及时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有关信息录入工作,要每周统计汇总一次辖区内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核实进度、兑付进度等情况,并在每周五下午报送至省农机扶持发展中心,同时抄送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2013年7月31日前完成第一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结算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经、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组织管理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县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为农民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
要全部使用农业部统一开发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使用该系统。
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必须向县农机监理所申请登记,办理牌证。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同时公布县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五)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农机和财政部门要强化对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购买、使用、核实各环节的有效监管。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要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严格管理补贴产品产销企业。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农委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重拳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实行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
(六)加强宣传,搞好服务。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要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高度重视补贴资金的结算兑付工作,在认真核查购机情况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卡到户,让农民尽早获得补贴实惠。
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依法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其补贴资格,保护农民的权益。
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县监察局:5123458
县财政局:5123824
县农经局:5124437
县农机推广站:5122123
县农经局农机科:5123950
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2
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瑞利——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商洪军——县农经局局长
王克军——县财政局局长
贺德义——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高 鹏——县人大常委会经济委主任
马秀才——县政协经济委主任
王 军——县农村经济局副局长
王维新——县财政局副局长
钟学杰——县监察局副局长
吴宪明——县工商局副局长
刘明福——县公安局副局长
白福香——县审计局副局长
黄 波——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传武——县水利局副局长
于建国——县水产局副局长
孔繁臣——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村经济局)
主 任:商洪军——县农经局局长
副主任:王 军——县农村经济局副局长
王维新——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孙成纲——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侯文隆——县农机推广站站长
王玉芹——县农机推广站书记
郭秀才——县农机监理所所长
程荣民——县农机监理所书记
孙德利——县农机学校校长
赵孟茹——县农机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