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质监局八项措施掀起治庸问责热潮
本网讯 8月下旬全省质监系统治庸问责工作动员大会以来,长阳县质监局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发布实施八项措施,迅速掀起了治庸问责热潮。目前,已经有108人次深入企业和服务对象开展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等质监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推行***服务制。只要企业一个电话,局计量所、质检所、特监办的工作人员立即***为企业开展计量检定、质量检验,安全监察等技术服务,最大限度的为企业节约时间和人财物力。
二是实行例查预告制。局加强各二级单位之间沟通,避免几个部门当天进入一个企业进行检查的现象发生。度检所、质检所、稽查分局在局的统一领导下,充分整合,组成综合检查专班,进企业一次性对计量、质量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尽量减少交叉或重复检查。
三是实行首查整改制。推行人性化执法,实行首查整改制,即对首次违法且违法情节轻微的企业,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力争通过整改的方式,帮助企业提高质量保护意识,引导企业走知法、守法、合法经营之路。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先发展、后规范;先服务、后监管;先教育、后整改;先正己、后正人四先四后的指导原则,在法律法规规章自由裁量权上取低限,杜绝粗暴单一的罚款、查封等强制行政处罚,做到查办案件与法规宣传相结合、处罚幅度与情节轻重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帮扶整改相结合,使执法工作在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得到广大企业和相对人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实行首问首办制。对企业和群众前来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全力高效办好;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积极主动帮助联系、搞好衔接。
五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产品标准、特种设备使用证等工作中,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热情、周到的服务。手续齐全者,组织机构代码办结时间不超过3天,特种设备使用证办结时间不超过7天,产品标准备案时间不超过7天。实行超时默认制,对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超过规定期限未作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
六是实行收费就低制。实行收费就低制,最大限度的保护、帮扶县属企业。在开展计量检定、质量检验、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工作中,涉及收费的项目都按照收费规定低限收取。
七是实行服务回访制。纪检组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全县各个乡镇、企业,对全局全年行政执法、质量管理、计量检定、食品监管、安全监察等履行职能和服务企业的情况进行回访调查。
八是实行《责任追究制》。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和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