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可享受财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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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沈阳日报讯(记者孙明鑫)3月18日记者了解到,沈阳市财政局和沈阳市卫生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学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医学重点学科将给予三个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资助引进高层次急需和创新型人才及本学科带头人培养,按学科所在单位各项支出总和的50%进行资助,年支持标准不超过50万元。资助医学重点学科新增或改善实验室及临床研究、诊治相关仪器设备(公共、共享设备除外)和实验条件、用于医学重点学科图书资料的购置等,按学科所在单位各项支出总和的50%进行资助,年支持标准不超过200万元。资助医学重点学科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按学科所在单位各项支出总和的50%进行资助,年支持标准不超过50万元,主要用于围绕科研项目研究及成果转化所需的实验试剂、耗材、专利申请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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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03:44: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