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汕自然资公〔2021〕74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1〕74号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转办通知》(汕府办转〔2020〕2-263号)的有关要求,为推动珠池街道永安居委南畔垅片区旧村“三旧”改造项目配套小学的建设,拟征收龙湖区珠池街道永安经联社集体土地面积为9110平方米(13.665亩),作为该“三旧”改造项目配套小学的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永安居委南畔垅片区旧村“三旧”改造项目配套小学的建设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珠池街道永安经联社集体土地范围内,东至永安永南中街、西至永安经联社集体土地、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南畔垅片区旧村“三旧”改造项目。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用地位于永安经联社集体土地范围内,涉及珠池街道永安经联社一个经联社,拟征收用地面积为9110平方米(13.665亩),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汕头市自然资源测绘院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号)及《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汕府〔2021〕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七、联系电话:88849209、88469812。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8日